在编制招标文件时,黑龙江采购中心以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,以符合招标项目实际情况作为招标文件的内容。一方面对于资质要求、资信要求、服务要求、交货等商务实质性条款,努力避免出现一些与项目实际要求不相符和限制竞争的情况。另一方面,遵照《政府采购法》及相关法规要求,项目技术要求明确具体,同时删除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条款技术指标要求,仅将计算机的中央处理器和主板、打印机的打印速度等关键技术指标作为星号条款要求,在不存在倾向性指标的前提下,既充分体现采购人的真实需求,也考虑招标的公正、公平,避免歧视。
在评标方法的制定中,黑龙江采购中心着重考虑产品质量和生命周期成本,科学合理设置评分细则。评标办法是否科学、合理,直接关系到中标结果是否合理。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,在技术部分评分设置中,满足星号条款的情况下,对计算机中央处理器主板的档次、计算机内存显卡硬盘的大小、显示器的尺寸、笔记本计算机电池的数量、打印机打印速度的快慢、纸盒容量的大小等重要技术指标进行不同程度的量化和细化,使得质量好、性能优的产品能够脱颖而出。在商务部分评分设置中,充分考虑产品生命周期成本中后续投入的维修服务成本和处置成本,提高产品售后服务要求,对能够延长质保年限、提供厂家售后服务和提供产品回收服务的产品予以加分。
评审环节,黑龙江采购中心采用公开透明的电子评审模式,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。电子化政府采购更加公开透明,供应商只需通过数字证书远程上传、解密投标文件即可实现远程投标、开标。供应商可对评审事项逐项上传证明材料,评审材料和响应参数一一对应。专家评审时一目了然,不必再来回翻读厚重的纸质标书,大大提高了评审效率和评审质量。
在黑龙江采购中心有关负责人看来,物有所值既是政府采购所追求的目标,同时也是进行采购决策、评价政府采购行为和采购结果成功与否的标准。政府采购应将“物有所值”的理念贯穿到采购的整个过程,在该项目的采购中,黑龙江采购中心在各环节都在追求“物有所值”。